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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中市低碳排車輛補助計畫

交通移動 臺中市 期限 2027-01-10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出 115 年度低碳排車輛補助計畫,鼓勵民眾及法人汰換老舊機車或新購電動機車、油電混合動力機車。補助金額依車型種類、汰換舊車期別及申請人身分(一般民眾或中低收入戶)而異,最高可達 30,000 元。此外,育有設籍臺中市 12 歲以下兒童的法定監護人,還可申請加碼補助 3,000 元。本計畫採全面線上申請,購車發票及老舊機車報廢回收作業須於 115 年(2026 年)內完成,並於 116 年(2027 年)1 月 10 日前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新購電動機車:一般民眾每輛補助 3,000 元
  • 新購電動機車:中(低)收入戶民眾每輛補助 25,000 元
  • 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一般民眾每輛補助 16,000 元

【期間】

活動期間:2026/01/01 ~ 2026/12/31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7/01/10

【應備文件】

  • 申請補助切結書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 新臺幣金融存簿封面
  • 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有效日期需介於 2026/01/01 ~ 2026/12/31 間)
  • 申請兒童專案加碼方案者,應檢附申請日前後 3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兒童記事不得省略,倘無法直接證明監護關係,應另檢附可證明之文件)
  • 外籍人士應檢具中華民國居留證及所得稅納稅證明(持外僑永久居留證,於取得永久居留證之日起購車者,申請時免檢具所得納稅證明)
  • 購置低碳排車輛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註明申請補助者之姓名或牌照號碼,電子發票或收銀機發票無法登錄者應人工手寫並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者應加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並註明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
  • 低碳排車輛之行車執照(申請老舊機車汰換油電混合動力機車項目者,應另檢附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 購置低碳排車輛之車主與淘汰老舊機車車主不同時,應檢具低碳排車輛車主與淘汰老舊機車車主共同簽署之保證書
  • 淘汰老舊機車車主死亡者,申請人應檢具遺產稅完(免)稅證明文件及法定繼承委託書,並經全體法定繼承人同意簽名及蓋章
  • 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購買電動機車,並依本計畫規定申請補助者,應切結未重複申請休假補助
  •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網路線上申請,請逕上台中ㄅㄨㄅㄨ網查詢(http://green.epb.taichung.gov.tw/)
聯絡電話:04-22201661、04-22289111#66213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申請兒童專案加碼方案應於申請前確認資格,申請後不得追加,經審查判定資格不符者得重新申請;申請案件經受理後若須更換補助項目,僅限案件於「複審」前之階段,應填寫更換項目申請書並以一次為限,經主管機關核可後始得更換,經審查判定資格不符者得重新申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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