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臺中市政府提供以工代賑扶助,協助設籍臺中市且經列冊為當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年滿 16 歲的市民。符合資格者可向用人機關申請擔任輔助性質的以工代賑人員,從事社會福利服務設施維護、案件整理、櫃檯諮詢或公文收發等工作,以獲得生活扶助。
- 擔任以工代賑人員:提供輔助性質工作機會,具體給付標準未於頁面說明
- 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
申請方式:向用人機關申請擔任以工代賑人員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7235李社工員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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