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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社會局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及房屋稅減免

居住生活 臺中市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並協助辦理房屋稅減免。租金補助金額依戶內列冊人口數而異,每月最高可達 5,000 元。申請對象須為設籍臺中市的無自有住宅低收入戶,且有實際租賃事實,並符合多項居住條件。房屋稅減免則適用於所有低收入戶。租金補助需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房屋稅減免則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

【金額/折扣】

  • 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戶內列冊五人以上者,每戶每月補助 5,000 元
  • 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戶內列冊二至四人者,每戶每月補助 4,000 元
  • 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戶內列冊一人者

【應備文件】

  • 臺中市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申請表
  • 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二份(租賃有效期間須三個月以上)
  • 申請人(列冊者)之一撥款郵局帳戶存簿影本
  • 最近三個月建物第二類謄本或最近一年度課稅明細影本一份
  • 低收入戶證明
  • 房屋座落(區、里、路)地址及稅籍編號等房屋資料

【注意事項】

租賃地址變更應於 15 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重新審查
租約提前終止應於 15 日內主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告知
申請人死亡,其家庭戶內列冊人口符合低收入戶租金補助資格者,可於 1 個月內變更申請人
同一列冊之家庭成員如分居兩址(或兩址以上)者,以補助一戶為限
列冊兩戶以上共同居住於同一址,亦以補助一戶為限
不得重複領取本府同性質之補助
虛偽不實或重覆申請本項補助款者,除依法追回已請領之補助費用,若有涉及民、刑事責任者,依法究辦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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