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出「弱勢勞工住屋修繕補助計畫」,旨在協助設籍臺中市的弱勢勞工改善居住環境。本計畫針對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勞工,或月投保薪資在 31,800 元以下的弱勢勞工提供住屋修繕補助。補助項目涵蓋屋頂、牆面、衛浴、廚房、門窗等設施的修補汰換,一般修繕案最高可補助 150,000 元,急迫性特殊個案最高可達 200,000 元。申請人需透過各市級總工會、區公所等單位協助填具申請表,並於指定期限內送交勞工局審核。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6/09/30
申請方式:由臺中市各市級總工會、本局職災專服員、里長、各區公所、本府各相關業務主管機關、修繕執行單位主動發覺個案並初審資格,協助弱勢勞工填具申請表送本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5304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已申請而尚未獲評估或辦理修繕者,補助對象死亡或進住社會福利機構者應停止修繕及補助;無實際居住之事實或檢送之申請文件、支出相關證明文件有偽造、變造或隱匿等不實情事者,修繕案全案撤銷,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本計畫所稱之勞工為申請時具有勞工身分,應出具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5 人以下未強制投保勞工保險事業單位之勞工須出示薪資證明或出勤紀錄,以及其他可足資證明勞工身分之相關資料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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