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針對設籍本市並符合特定財產條件的中低收入戶,提供多項福利補助。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可享有健保費自付額減半、傷病住院醫療看護費用補助、以及高中職以上學雜費減免 60 %。此外,列冊中低收入戶且有工作能力者,亦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民眾可備妥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也會主動辦理總清查。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111年度起總清查由行政機關主動辦理,無須民眾提出申請,惟如有需補件資料,仍需通知民眾提供資料,限期 15 天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206 林社工師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 晚上 10:00
申請人未備齊資料,通知補件限期 15 天;總處理時限 42 天(含假日)
財稅資料部分可填寫授權書由公所協助調閱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3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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