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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

居住生活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針對居住於家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使用維生器材或必要生活輔具的市民,提供用電優惠。此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家庭因使用特殊設備而產生的電費負擔。申請人須設籍桃園市,且最近 1 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並未接受政府全日住宿照顧費用補助。申請方式可透過郵寄、自行或委託他人向北區或南區輔具資源中心辦理。

【金額/折扣】

- 用電優惠:依規定提供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證明(驗畢後歸還)
  • 用電優惠之用戶戶名及電號證明文件影本(電費單)
  •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限定 3 個月內開立,並應註明需使用維生器材名稱;申請冷氣機與電暖器優惠用電須另載明所需要件,需符合申請表【申請規定與相關說明 7.其他規定(2)】;輔具來源為地方政府補助之醫療輔具、生活輔具或勞動部補助之輔具者,免附此文件)
  • 申請者居家使用申請用電優惠設備之照片(輔具來源為地方政府補助之醫療輔具、生活輔具或勞動部補助之輔具者,免附此文件)
  • 輔具評估報告書(必要生活輔具來源為自行取得者,如電腦輔具之眼控滑鼠、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等需檢附;居家用照顧床或氣墊床可擇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書)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郵寄、自行或委託他人申請
聯絡電話:北區輔具資源中心 03-3683040、3732028;南區輔具資源中心 03-4890298;身心障礙福利科 03-3322101 (分機6304)
地址:北區輔具資源中心 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901巷49弄91號2樓;南區輔具資源中心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1段2號3樓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注意事項】

斷電處理窗口(平時日間 03-3322101#6303劉小姐;假日及夜間 119勤務中心;災時桃園市災害應變中心 03-3377662)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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