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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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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家庭的經濟負擔。此補助適用於設籍桃園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入住桃園市簽約機構的身心障礙者。補助金額依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以及是否符合特定條件(如身心障礙者年齡或家庭中身心障礙者人數)而有不同比例,從全額補助到補助 25% 或 40% 不等。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一般身心障礙者補助: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 一般身心障礙者補助: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 倍(31,954 元)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印章
  • 桃園市政府申請社會福利補助及津貼切結/同意書
  •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申請調查表
  •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14 歲以下者檢附戶口名簿)(含身心障礙者、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戶籍其他直系血親、報稅扶養人)
  • 其他特殊文件(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例如學生證、退休俸、最近三個月薪資證明、營業稅稅籍證明或營業稅繳納證明等資料)
  • 障礙類別為第 1 類(ICD 診斷 12)於入住精神護理之家接受服務者需檢附精神性質評估表
  • 入住機構契約書或入住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
  • 代辦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洽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聯絡電話: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03-3352578、03-3322101(分機 6303)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勞投保清單、綜合所得稅及稅籍資料等可委由受理單位查調,民眾不需檢附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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