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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桃園市64歲以下(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口腔醫療照護補助計畫

其他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設籍桃園市 1 年以上、64 歲以下的中低或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提供口腔醫療照護補助。此計畫依年齡分為未滿 12 歲及 12-64 歲兩類,補助項目包含防蛀封劑、不鏽鋼牙冠、成型乳牙透明牙套、空間維持器、固定假牙及活動假牙等。申請人需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合約醫療院所進行口腔檢查,經衛生局審核核定後,於 6 個月內完成治療,由醫療院所協助辦理核銷。

【金額/折扣】

  • 未滿12歲(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防蛀封劑:每齒最高補助 550 元
  • 未滿12歲(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不鏽鋼牙冠:每齒最高補助 3,300 元
  • 未滿12歲(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

【應備文件】

  • 身分證
  • 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
  • 健保卡
  • 印章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攜帶應備文件至合約醫療院所填寫申請表並進行口腔檢查,由合約醫療院所協助提報衛生局審查,申請人於核定後 6 個月內至原口腔檢查之合約醫療院所進行治療,醫療院所於申請人完成治療後 1 個月內向衛生局辦理核銷
聯絡電話:(03)3368556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未滿 12 歲補助項目同一牙位每年補助以 1 次為限;未滿 15 歲者可申請防蛀封劑補助,但 6-9 歲之第一大臼齒為健保給付項目,不得申請防蛀封劑補助;已蛀牙或已申請健保給付填補之牙位,不得申請防蛀封劑項目;固定假牙同一牙位 5 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活動假牙同一顎 5 年不得再次申請;半口活動假牙指單顎剩餘牙齒數 3 顆以內;部分活動假牙指單顎游離端至少缺牙連續 2 顆(含)以上或單顎缺牙 4 顆(含)以上;裝置部分活動假牙者若屬單側缺牙,假牙設計須跨越中線;健保已補助項目不得重複申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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