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

教育文化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為提升身心障礙者的技術水準與就業競爭力,特別提供技術士證照獎勵金。凡設籍於桃園市、年滿 16 歲至 65 歲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若取得勞動部核發的技術士證照,即可依證照等級申請獎勵金。其中,甲級證照可獲 30,000 元,乙級證照可獲 10,000 元,丙級或單一級證照則可獲 5,000 元。申請人需在證照生效日起 12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勞動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 30,000 元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 10,000 元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 5,000 元
  •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

【期間】

申請期間: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12個月內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 身分證影本
  • 技術士證照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12個月內,檢附文件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 6814-6815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7546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