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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參加公務人員考試補習費用補助

教育文化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供身心障礙者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的補習費用補助,鼓勵其提升就業機會。設籍桃園市、年滿 18 歲且非現任公職的身心障礙者,若參加合法立案補習班的公務人員考試課程,即可申請。補助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最高補助 1 萬元,第二階段在錄取並領有考試及格證書後,再補助最高 1 萬元,總計最高可獲 2 萬元補助。申請人需在補習課程或函授教材購買後 12 個月內,或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後 12 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向勞動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第一階段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 10,000 元
  • 第二階段補助(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並領有考試及格證書者):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 10,000 元
  • 每人以補助一次為限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 學費發票或收據正本(含購買明細)
  • 切結書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第二階段申請時需檢附)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申請人如有虛報不實者經查核屬實,除應繳回補助款外,不得再申請本要點之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7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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