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桃園市的身心障礙者減輕購屋負擔。本補助每年限額 10 名,申請者須符合家庭總收入、住宅持有狀況等多項資格,且購置住宅需坐落於桃園市。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於指定期限內向社會局辦理請款。本補助與房屋租金補助僅能擇一領取。
-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每年以 10 名為限
申請方式:向桃園市各區公所社會課洽辦
聯絡電話:3352578、3322101 (分機 6301)
經核准補貼購屋貸款利息者應於當年度 12/10 前辦理請款
貸款利息補貼應以身心障礙者持有之住宅或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住宅作為貸款之抵押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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