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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市民卡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乘車優待及其他福利

綜合津貼 桃園市

【主辦單位】

社會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提供市民卡中的敬老卡、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給設籍桃園市且符合資格的長者、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持卡者每月可獲得 800 點社福點數(設籍復興區者為 1,000 點),這些點數可用於搭乘桃園市區公車、桃園機場捷運、台鐵(限桃園市轄內車站)、愛心計程車,以及折抵國民運動中心、市立游泳池、市級網球場和 YouBike2.0E 電輔車的費用。此外,持卡搭乘臺北捷運享 4 折、高雄捷運享 4.25 折現金優惠,並可免費進入桃園市各風景區。申請人需攜帶相關證件至桃園市 13 區公所臨櫃辦理,採隨到隨辦方式。

【金額/折扣】

  • 每月補助社福點數:800 點
  • 設籍復興區者每月補助社福點數:1,000 點
  • 桃園機場捷運:1 小時內公車/捷運相互轉乘享有折抵 5 點票價優惠
  • 台鐵(限桃園市轄內車站):每

【期間】

申請期間: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正本(敬老卡本人親辦)
  • 6 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1 張(敬老卡本人親辦)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55 歲以上原住民申請敬老卡)
  •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愛心卡、愛心陪伴卡本人親辦)
  • 6 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1 張(愛心卡本人親辦)
  • 身心障礙者 6 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1 張(愛心陪伴卡本人親辦)
  • 委託人申請表(委託代辦)
  • 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委託代辦)
  • 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正反面分開影印,遺失補發)
  • 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證明影本一份(身心障礙者檢附,遺失補發)
  • 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彩色照片一張(遺失補發)
  • 印章(親自簽名者不在此限,遺失補發)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本市 13 區公所(可跨區)臨櫃申辦
聯絡電話:3339090、3350598
服務時間:08:00-17:00(申辦市民卡時間)

【注意事項】

每月第一次乘車時由系統自動補助點數錢包,限當月使用,未使用完之餘額不得累計至下月
點數過卡時會自動驗證儲值每月社福點數
若市民卡現金錢包出現負值,系統將不自動更新每月補助點數,需先儲值補至正值才可繼續使用點數
風景區免門票需事先上網申請名額
使用時應隨身攜帶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等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違反規定(轉讓或借他人使用)者,將停止補助及使用票卡 1 年;恢復使用後第二次違反者,停止其補助及使用票卡 3 年;第三次以上違反者,停止其補助及使用票卡 5 年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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