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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營養餐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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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為協助實際居住於桃園市、且有餐食需求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提供每日最高兩餐(午餐、晚餐)的營養餐飲服務。本服務主要針對獨居且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的老人、獨居原住民,以及年滿15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無法自行備餐的民眾。符合資格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長照低收入戶可享全額補助;長照中低收入戶則每餐補助 90 元,自付 10 元。申請人可透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線上申辦。

【金額/折扣】

  • 營養餐飲服務:提供最高每日 2 餐(午餐、晚餐)
  • 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長照低收入戶:全額補助每人每日最高 2 餐餐費
  •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

【應備文件】

  • 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個案服務初篩轉介單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洽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長照服務專線:1966)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線上申辦-桃園市長期照顧服務申請
聯絡電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03)333-9090、(03)335-0598;長照專線 1966;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03)334-0935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經核定後 10 日內由服務單位提供餐飲服務
核定案需於每年進行複評、核定(如有特殊個案需求,得提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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