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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

教育文化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提供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經濟負擔,鼓勵學生積極向學。設籍桃園市滿 4 個月、就讀國中或高中(職)的原住民族學生,若於申請日前年度 9 月 1 日至當年度 8 月 31 日期間參加立案補習班的課業補習,即可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狀況而異,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獲 8,000 元,非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每人每年最高 5,000 元,每戶最多補助 2 人。申請者需備妥相關文件,於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透過就讀學校進行初審。

【金額/折扣】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人每年補助 8,000 元
  • 非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人每年補助 5,000 元
  • 每戶最多補助 2 人
  • 繳納費用少於補助金額者:以實際支付金額

【期間】

申請期間:每年 9/1 ~ 9/30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補習證明書及收據
  • 領據及郵局或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 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
  • 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免附)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將申請資料送交就讀學校初審,受理學校應於當年度 10 月 5 日前,將申請文件彙整後,函報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核定
聯絡電話:03-3322101*6684

【注意事項】

依補助順位及原住民族行政局受理申請書日期順序核發至經費用罄為止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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