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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

教育文化 桃園市 期限 2024-11-30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供「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旨在協助設籍桃園市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家庭,購置電腦主機、顯示設備、軟體及其他周邊硬體設備。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狀況而異,低收入戶最高可獲 1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2,000 元。申請家庭需有國小至大學的在學學生,且申請人須年滿 20 歲並符合設籍及居住時間規定。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低收入戶:依實際購置金額覈實補助,最高 15,000 元
  • 中低收入戶:依實際購置金額覈實補助,最高 12,000 元
  • 補助資訊設備項目:電腦主機及顯示設備(含平板電腦及筆記型電腦)

【期間】

申請期間:2024/01/10 ~ 2024/11/30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得省略)或註記原住民族身分之戶口名簿影本
  • 購買憑證:合法廠商當年度開立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詳列商品及金額明細,買受人欄位應註明買受人(申請人)名稱或身分證統一編號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 本市各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印領清單
  • 補助實物照片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聯絡電話:03-3322101*6684

【注意事項】

若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
受理申請之區公所應先為初審作業,文件不齊全者應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不予補助;經初審符合規定或於期限內補正文件者,區公所應將文件函送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進行複審作業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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