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鼓勵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族學生,提供多項獎助學金。這些獎助學金分為清寒獎助金、優秀獎學金及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申請對象為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的原住民族學生,需設籍桃園市 4 個月以上。清寒獎助金和優秀獎學金依學業成績和清寒資格核發,族語競賽獎勵金則獎勵在全國級族語競賽中獲獎的學生。國小學生則由校方推薦。申請人需在每年 3 月、5 月或 9 月期間,備妥相關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每年 03/01 ~ 03/31 及 09/01 ~ 09/30 (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每年 05/01 ~ 05/31 (族語競賽獎勵金)
申請方式:於受理期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3322101#6684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國小組除外)各組獎勵名額,在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年度預算經費額度內支應,並擇優獎勵,至經費用罄為止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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