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社會局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推出「少年自立生活經濟扶助計畫」,旨在提供 15 歲以上未滿 20 歲的桃園市少年,在評估具備自立生活需求與能力後,獲得全面的經濟支持。這項計畫涵蓋生活扶助金、房租及房屋押金補助、教育補助、交通費、醫療費、進修及證照補助等多項福利。此外,也提供穩定就業、學業進步、取得技術證照及社會參與的獎勵金。申請者須設籍桃園市,並符合特定自立生活需求條件,經社工評估後,由少年及其主責社工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
申請方式:由少年及其主責社工檢附資料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 6321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 晚上 10:00
於受補助期間,少年須每月至少一次主動向主責社工員報告生活近況,並繳交請領補助費用相關收據,如因少年未向社工員報到以致權利受損者,由少年自行承擔
於受補助期間應配合本府辦理之相關自立生活調查、訓練及活動方案
領取本補助之少年,若有發生溢領或誤領情形,本府得命限期返還補助款項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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