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因天然災害導致傷亡或失蹤的民眾救助金。針對受災行蹤不明者,或因災致死、重傷後 30 日內死亡者,每人可獲得 200,000 元補助。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人員死亡、失蹤:每人補助 200,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填寫申請書並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3322101 轉 6403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本頁面由衛生福利部 1957 福利諮詢專線提供,該專線服務時間為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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