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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安遷救助、土石流救助

居住生活 桃園市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因天然災害導致住屋毀損的受災戶安遷救助金與土石流救助金。安遷救助金針對實際居住於災址且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的民眾,每人補助 20,000 元,每戶最高以 5 人為限。土石流救助金則針對住屋因土石流入達一定程度的受災戶,每戶補助 20,000 元。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備妥身分證明、受災照片、金融帳戶影本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安遷救助金:每人 20,000 元,最高每戶補助以 5 人為上限
  • 土石流救助金:每戶 20,000 元

【應備文件】

  • 申請書(逕向各區公所填寫)
  • 身分證明文件
  • 室內外受災照片 2 ~ 6 張
  • 申請人之郵局存簿或金融帳戶之影本
  • 申請安遷救助者,檢附戶口遷入證明;申請住屋土石流救助者,檢附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築執照影本、戶口遷入證明、房屋稅繳納證明、自來水費繳費收據或電費繳費收據等證明文件之一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填寫申請書
聯絡電話:03-3322101轉6403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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