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的異議申復與需求變更服務。若民眾對身心障礙鑑定結果或需求評估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書後 30 日內向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申請複評,每項以 1 次為限且費用免費。此外,當生活需求改變時,民眾可隨時以書面方式提出需求變更,不限次數且費用免費。
-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申請表
聯絡電話:02-25112895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異議申復須於收到鑑定結果通知書或需求評估結果之次日起算 30 日內提出
異議申復以 1 次為限
需求變更不限次數
辦理身心障礙鑑定或換發身心障礙證明時,本局將主動進行需求評估,民眾無須另行申請或檢附證件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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