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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身心障礙者人工電子耳配件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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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人工電子耳配件補助,旨在協助設籍臺北市、裝置人工電子耳且配件損耗無法繼續使用的聽覺機能障礙者。此補助適用於接受人工電子耳手術滿3年的對象。補助項目包含人工電子耳的長線、短線、線圈、麥克風、磁鐵、耳勾、充電式電池、電池匣及其他必要配件。依申請者的家庭經濟狀況,低收入戶最高可獲補助 11,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9,000 元,一般戶最高 8,000 元。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寄送或親送至臺北市三家輔具中心或各行政區的社會福利中心辦理。

【金額/折扣】

  • 人工電子耳配件:低收入戶最高補助 11,000 元
  • 人工電子耳配件: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 9,000 元
  • 人工電子耳配件:一般戶最高補助 8,000 元

【應備文件】

  •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費用補助申請書(項次填寫:「242人工電子耳配件」)
  • 輔具供應商出具原裝置之人工電子耳配件損耗致無法繼續使用之證明
  • 醫師開立註明人工電子耳植入日期之診斷證明(非獲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或國民健康保險管道補助者於接受人工電子耳手術者,首次申請時須檢附)
  • 國民身分證(正本現場查驗後歸還)
  • 核銷請款書
  • 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審核通過核定公文影本
  • 申請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須有戶名及帳號;若非身心障礙者本人帳戶,則需經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同意改撥帳戶)
  • 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核定公文日期起6個月內之購買憑證(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 明細(廠商須詳列所須更換之配件名稱與數量)
  • 領據及印章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準備應備文件寄至或親送至台北市三家輔具中心或各行政區的社會福利中心
申請方式:收到社會局核可公文後找供應商購買
申請方式:若供應商為特約商可讓廠商辦理代償墊付
申請方式:若供應商不為特約商,應準備購買與申請核銷應備文件寄至或親送至台北市三家輔具中心或各行政區的社會福利中心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1558、1617
地址:合宜輔具中心: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
地址:西區輔具中心: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1、2樓
地址:南區輔具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3F-2
服務時間:合宜輔具中心:每週二至週五10:00至19:00、週六9:00至17:00
服務時間:西區輔具中心:每週二至週六9:00至12:00、13:30至17:00
服務時間:南區輔具中心:每週一至週五9:00至12:00、13:30至17:00

【注意事項】

各項配件項目同時提出申請視為補助一項次
十二歲以下兒童配件使用最低年限為一年,其餘最低使用年限為二年
本項配件補助計入身障輔具補助每人每二年補助四項之項次計算
最高補助金額應與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其附表項次242(人工電子耳配件)合併計算,並以實際購買金額核實補助
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核定公文日期起6個月內之購買憑證有效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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