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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者承租停車位補助

交通移動 臺北市

【主辦單位】

社會局身障福利科

【內容簡介】

臺北市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承租停車位補助,依身分不同,每月最高可補助實際租金的 25 % 至 50 %,但每月補助金額不得超過 1,000 元。申請對象須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為車輛所有人並持有駕照,同時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其中一項資格。申請人需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社會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低收入戶:補助實際每月租金 50 %,每月補助金額不得逾 1,000 元
  • 中低收入戶:補助實際每月租金 40 %,每月補助金額不得逾 1,000 元
  • 領有生活補助費者:補助實際每月

【應備文件】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之證明文件
  • 載明身心障礙者為車輛所有人之車輛行車執照及同種車輛之有效駕駛執照影本
  • 承租停車位租賃契約影本
  • 身心障礙者之臺北富邦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最近一期租金繳納證明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申請人填具申請表,檢附文件向社會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2268、6964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補助期間依租賃契約所載期間核定,最長以 1 年為限;期滿如欲繼續接受補助,應於期滿前 1 個月內,向本局重新提出申請
承租停車位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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