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社會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針對設籍前婚姻移民推出社會救助計畫,提供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及急難救助。此計畫旨在協助在臺居留、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若其配偶為設有戶籍國民,且經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生活扶助依家戶類別每月發放,醫療補助則依身分別提供健保自付額或病房費補助,急難救助則針對遭遇重大變故導致生活困難者提供協助。申請人可隨時向臺北市社會局提出生活扶助申請,醫療補助需於就診後 6 個月內申請,急難救助則於急難事實發生日起 3 個月內提出。
申請期間: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急難救助優先以家戶名義提出申請
急難救助所列事由,每次申請依其事由擇一項核發為限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8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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