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提供原住民弱勢家庭購置電腦補助,協助符合資格的家庭取得資訊設備。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 1 年以上,且家庭總收入未超過臺北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80% 的原住民家庭,或單親、收養/寄養原住民子女的家庭皆可申請。低收入戶家庭最高可獲補助 15,000 元,其他符合資格者最高補助 10,000 元,依實際購置金額實報實銷。補助項目包含電腦主體及相關週邊產品。申請人需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及合法廠商開立的統一發票,向臺北服務通網路或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原住民服務櫃台辦理。
申請期間:自購買日次日起 1 年內
申請方式:向臺北服務通網路辦理或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原住民服務櫃台辦理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一戶(包含同址分戶)僅限申請 1 次
曾獲本計畫補助次年起 3 年內不得申請本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6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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