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彙整台灣政府與民間的補助、津貼與優惠資訊,協助你快速查詢誰能領、領多少、怎麼申請。
本網站需要 JavaScript 才能完整瀏覽與查詢,請開啟瀏覽器的 JavaScript 後重新整理頁面。
了解更多: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聲明
免搬重裝備、帶毛孩入住的懶人露營 — 大草皮、星空帳與在地食材晚餐,福利通用戶獨享住宿優惠。
六月正是申請旺季 — 這些補助、獎金與票券過了這個月就要等明年,一篇看完該領的全部。
一本媽媽手冊換好禮:芬蘭箱、育兒大禮包、藥局孕媽咪禮 — 五個驗證過的官方活動,孕期內一次領齊。
讚、收藏、已參與與留言都會儲存於伺服器;登入後即可互動,並在各裝置同步你的紀錄。
登入功能開發中。互動紀錄會儲存於伺服器;身分證號僅用於即時比對、不儲存。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臺北市政府提供生育獎勵金,鼓勵設籍於臺北市的家庭。針對新生兒的父或母其中一方,只要在新生兒出生日或預產之日起前 10 個月至申請時,連續設籍於臺北市(可併計新北市、基隆市設籍時間),且申請時仍設籍臺北市,即可申請。獎勵金依胎次發放,第 1 名新生兒可領 40,000 元,第 2 名 45,000 元,第 3 名(含)以上則為 50,000 元。申請人需向臺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時一併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向台北市戶政事務所申辦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聯絡電話:1999 (02-2720-8889) 分機 6269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經審核符合申請資格者,獎勵金於 10 日內匯入帳戶(但 3 日以上國定連假順延)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國內出生)者,應於新生兒出生日之次日起 60 日內提出申請完成新生兒初設戶籍登記(國外出生)者,應於新生兒出生日之次日起 1 年內提出申請新生兒預產之日以醫療證明文件(如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記載之預產日期為準同婚繼親收養: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者,配偶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並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該養父或養母視為新生兒之父或母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