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特殊境遇家庭兒童托育津貼,針對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的家庭,若有未滿6歲子女或符合條件的18歲以下孫子女,且就托於本市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提供者或私立幼兒園,每月最高可補助 1,500 元。申請家庭需符合特定的家庭總收入與財產限制,並符合如單親、配偶死亡、家庭暴力受害等特殊境遇條件。申請人應於兒童實際就托機構後 6 個月內提出申請,需先完成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再透過就托機構辦理補助費用申請。
- 兒童托育津貼: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500 元
申請期間:應於兒童實際就托機構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 08:00 至 22:00
新住民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且實際居住本市者,於尚未取得本國國籍前,得不受設籍限制
符合家庭暴力受害者,得不受實際居住臺北市之限制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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