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社會局
臺北市社會局針對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的特殊境遇家庭,提供未滿 6 歲子女或孫子女優先進入公立幼兒園的機會,並可申請弱勢家庭兒童托育補助。申請人須設籍臺北市且最近 1 年實際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家庭總收入、財產及不動產需符合 115 年度規定之限額。特殊境遇家庭的認定條件包含配偶死亡或失蹤、離婚或受虐、家庭暴力受害、獨自扶養子女或孫子女且無工作能力等情況。新住民及家庭暴力受害者在特定條件下可不受設籍或實際居住臺北市的限制。
服務時間:每日 08:00 至 22:00
新住民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且實際居住本市者,於尚未取得本國國籍前,得不受設籍限制
符合家庭暴力受害者,得不受實際居住臺北市之限制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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