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推出弱勢少年自立生活經濟扶助計畫,旨在協助設籍臺北市、年滿 15 歲以上且經社工評估符合特定條件的少年。本計畫提供多元補助,包含每月最高 12,000 元的生活費、最高 20,000 元的房租押金補助、學費及雜費等教育費用。此外,還有穩定就業、就學、就學進步、才能培養、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能力培訓等多項獎勵金,鼓勵少年穩定發展並提升自立生活能力。申請需每年提出,並經社工員評估。
申請方式:每年提出申請,經社工員評估後辦理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補助期間年滿 18 歲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院校者,得補助至大專院校畢業為止。未就學未就業少年生活費原則至多補助 6 個月。房租押金補助經社工員評估有特殊情形者,不受每名少年僅限申請 1 次限制。穩定就學獎勵金肄/結業者不予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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