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
台北市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提供清寒學生生活費、學費及急難救助金。補助對象為設籍台北市、就讀公私立中小學、幼兒園及實驗教育機構的清寒學生,或家庭遭逢變故者。生活費每月最高 3,000 元,學費每學期最高 10,000 元,急難救助金則依個案狀況核發。學生可透過學校導師或教職員協助提出申請,並備妥相關清寒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由各校或幼兒園導師、教職員或教官推介,或經社會人士發現後通知學校或本會辦理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申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需向學校學務處生輔組長或生教組長、幼兒園行政人員領取申請表,並請導師協助填寫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2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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