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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助您好孕5歲幼兒私立幼兒園學費補助

教育文化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出「助您好孕—5歲幼兒學費補助」,針對設籍於台北市、學齡滿五足歲並就讀私立幼兒園的幼兒家庭提供學費補助。除了教育部提供的就學補助外,台北市會依家庭年收入狀況,每學期再額外補助 2,543 元至 12,543 元不等。符合資格的家庭可透過幼兒園協助申請,或若幼兒就讀外縣市私立幼兒園,則由家長自行向教育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教育部就學補助:依胎次 5,000 元/6,000 元/7,000 元
  • 臺北市就學費用補助(年收入超過 70 萬元之家庭):2,543 元/學期
  • 臺北市就學費用補助(年收入為 50

【期間】

申請期間:每年 9/1 ~ 10/15 (上學期)、3/1 ~ 4/15 (下學期)

【應備文件】

  • 申請書(申請人即父母雙方請務必簽名或蓋章)
  • 領據(須以正本寄件,且具領人應親自簽名或蓋章)
  • 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所附存摺影本應為領據具領人帳戶,請剪裁適當大小並應確實黏貼於領據下方)
  • 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一個月內(即114年8月1日以後)戶籍謄本正本或電子戶籍謄本1份(記事欄不可以省略記事,且須能確認幼兒於開學前6個月即與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設籍本市同一戶籍)
  •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含幼生父、母及幼生共3張)
  • 繳費收據影本(含該學期學費及任一個月收費明細,該收據應以所就讀幼兒園報教育部或主管機關備查之樣張為主)
  • 114年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本項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身分者檢附,且幼生須列於戶內列冊人口)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1999分機1245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注意事項】

家戶所得認定條件:計算兒童、父母三人,第一學期以「前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為準;第二學期以「去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為準
幼兒應於114年2月1日前即與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設籍本市同一戶籍,並持續設籍(115年1月20日),115年1月21日前不得遷出本市,及就讀至學期結束為止
如有違反規定,將以書面通知限期返還補助款,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倘幼兒有就讀外縣市國小而須提前遷離本市戶籍之需求者,建請再審慎考量,以避免行政資源浪費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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