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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教育文化 臺北市 期限 2026-03-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供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旨在減輕設籍臺北市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的教育負擔。補助金額依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而異,從每名學生 5,000 元至 35,800 元不等。申請人須符合特定失業期間、家庭所得限制,且子女未領取其他同性質就學補助。符合資格者可於 2026/02/02 至 2026/03/31 期間,透過紙本郵寄或線上方式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 3 年):每名學生 5,000 元
  • 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 3 年):每名學生 12,000 元
  • 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 2 年):每名學生 13,600 元

【期間】

申請期間:2026/02/02 ~ 2026/03/31

【應備文件】

  • 申請書(內含切結書)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
  • 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收執聯影本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
  • 在學子女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費繳款單及完成繳款證明單之影本
  • 申請人及其配偶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戶口名簿影本 1 份(配偶及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離婚者,應檢附「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申請人如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紙本申請(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或線上申請(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下載申請書,並至台北服務通平臺提出線上申請)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若申請人失業日期為 2026/03/25 ~ 2026/03/31 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申請期限先行寄送申請書,並於 2026/04/08 前完成補件
申請人須為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之失業勞工本人,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時,僅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符合本補助申請資格之失業勞工,同一年內申請補助以 1 次為限
非自願離職失業定義:因事業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或破產宣告而離職;因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13 條但書、第 14 條或第 20 條規定而離職;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 1 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 1 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 6 個月以上
申請就學貸款者,請提供學校繳款單及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影本(須加蓋銀行戳章)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7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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