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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臨時托育補助

教育文化 臺北市

【主辦單位】

台北市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兒童臨時托育補助,旨在為設籍臺北市未滿 12 歲的兒童提供基本的飲食、衛生及安全的臨時托育服務。此補助針對符合特定資格的家庭,例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雙(多)胞胎家庭、父母一方為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以及父母一方非自願性失業等情況。補助時數依兒童年齡和特殊需求而異,6 歲以下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30 小時,超過 6 歲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20 小時,特殊需求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60 小時。申請人需將兒童送至本市立案的幼托機構或居家托育人員處接受服務。

【金額/折扣】

  • 6 歲以下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30 小時;每年最高補助 180 小時
  • 超過 6 歲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20 小時;每年最高補助 120 小時
  • 特殊需求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60 小時

【應備文件】

  • 家長身分證影本(需簽名)
  • 兒童之戶口名簿影本(需簽名)
  • 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1 份(如總清查結果通知書、低收入戶核定公文、區公所開立之證明書或台北通APP系統畫面)
  • 申請日前 3 個月內戶籍謄本
  • 父母一方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 兒童同住兄弟姊妹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醫院開立申請日起一年內之發展遲緩證明
  • 本年度本局核發之特境家庭核准公文
  • 非自願性失業相關證明文件及經徵試公司單位核章之謀職面談應試證明書
  • 福利服務中心、機構之轉介單或本年度本局核定臨托公文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洽詢台北市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轉分機 1624~1625 或 1948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已就托本市公立幼兒園或已領有其他本局認定性質相同之托育補助者,不得再重複申請本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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