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旨在減輕設籍臺北市、家有未滿 3 歲幼兒家庭的托育負擔。本補助針對將幼兒送托至臺北市合格協力照顧單位(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或私立托嬰中心)的家庭,提供每月 2,000 元至 5,000 元不等的托育費用補助。補助金額依托育人員的專業資格及家庭的經濟狀況(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而定。申請家庭需符合所得稅率未達 20 %等資格,且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發生日起 15 日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托育地點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提出申請。本補助不得與幼兒園學費補助重複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