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臺北市協力照顧補助」旨在減輕設籍臺北市、家有未滿 3 歲幼兒家庭的托育負擔。本補助針對將幼兒送托至臺北市合格協力照顧單位(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或私立托嬰中心)的家庭,提供每月 2,000 元至 5,000 元不等的托育費用補助。補助金額依托育人員的專業資格及家庭的經濟狀況(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而定。申請家庭需符合所得稅率未達 20 %等資格,且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發生日起 15 日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托育地點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提出申請。本補助不得與幼兒園學費補助重複領取。
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轉分機 1624~1625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每年初首發月份將於 3 或 4 月開始撥款,並追溯當年度符合月份發給補助款,爾後每月補助款將於次月(原則上每月 30 日)撥入委託人郵局帳戶
本補助不得與幼兒園學費補助重複申請,違反者應繳回補助金額
次年兒童如仍未滿 3 歲且持續就托原托育人員或托嬰機構,將由原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機構協助續辦,家長無須重新填送申請表,本局將主動比對新年度之受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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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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