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旨在減輕其經濟負擔。此補助針對設籍臺北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已參加健保、公保、勞保、軍保、農保等社會保險的市民。補助範圍為身心障礙者自付部分的保險費,但不包含二代健保的補充保險費。補助金額依身心障礙程度而異,重度及極重度者可獲全額補助,中度者補助二分之一,輕度者補助四分之一。申請方式分為兩種:多數保險(健保、勞保、農保)採按月自動減免,無須提出申請;公保、軍保則需向投保單位申請。若身心障礙者不希望透過媒體資料交換揭露身分,可選擇向社會局直接申請補助,由社會局直接撥付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