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臺北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營養及生育補助

綜合津貼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社會局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多項補助,包含營養補助、生育補助及懷孕營養補助。營養補助針對經醫師評估需補充營養的產婦、嬰兒或重病長者,每人每次補助 1,000 元。生育補助則提供分娩、流產或死產的產婦 33,000 元,雙生以上比例增給。此外,懷孕分娩者可領取 13,000 元的懷孕營養補助。申請人應自分娩、流產或死產之次日起 60 日內,備妥相關文件向社會局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營養補助:每人每次補助 1,000 元,每兩個月申請 1 次為限
  • 生育補助:33,000 元,分娩為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
  • 懷孕營養補助:13,000 元

【期間】

申請期間:應自分娩、流產或死產之次日起 60 日內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1 份 / 申請表
  • 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面影本
  • 營養補助:公私立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
  • 產婦:檢附最近 60 日內診斷證明書,醫囑註明需營養補充及流產或死產日期
  • 嬰兒、長者:檢附最近 6 個月內診斷證明書,醫囑註明需營養補充
  • 生育補助(分娩且完成子女出生登記者):子女出生證明
  • 生育補助(懷孕 12 週以上流產或死產者):公私立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需明列懷孕週數及流產或死產日期)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社會局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其餘以本局收文日為準
聯絡電話: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1609-1613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申請本補助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本局提出者,以郵戳為憑,其餘以本局收文日為準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2614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