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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北市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裝置及維修補助

其他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裝置及維修補助,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長者減輕假牙相關費用負擔。補助對象涵蓋年滿 55 歲以上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以及年滿 65 歲以上領有特定津貼或經公費收容安置的長者。補助項目包含活動假牙、固定假牙(金屬冠及瓷牙)的製作與裝置,以及活動假牙的維修費用,依身分及假牙類型提供不同額度的補助。申請流程需透過市立聯合醫院、市立醫院或公會所屬醫療院所進行口腔篩檢並協助送件,經社會局核定後方可製作假牙。

【金額/折扣】

  • 活動假牙(低收入戶、經本市公費收容安置者):最高補助 25,000 元 ~ 55,000 元
  • 活動假牙(中低收入戶、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中低收入領有本市收容安置補助者、領有本市

【應備文件】

  • 補助對象之身分證明文件及補助資格證明影本
  • 醫院診斷證明書(需註明假牙裝置項目、部分活動及固定假牙需註明部位【以健保申報牙位為準】及所需費用)
  • 申請人同意補助款撥付醫療院所切結書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 活動假牙維修費申請表(需註明維修項目及所需費用)
  •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1 份 (依印花稅法,診所須依金額千分之 4 貼印花稅票,並需填寫診所統一編號)
  • 補助對象指定匯款金融單位存摺封面影本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1999 (02-27208889) 分機:1576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後牙區連續缺牙超過 3 顆(含)僅核予活動假牙
牙位 5-5 開放施作瓷牙,其餘牙位仍維持補助金屬冠
臺北市牙醫師公會所屬醫療院所非強制配合,長者可自行詢問常去或就近的醫療院所是否有意願協助辦理
如需其他曾向台北市社會局送件院所參考資訊,歡迎逕洽老人福利科
符合補助身分而未依補助申請程序申請補助者,應於假牙製作及裝置完成後 180 日內檢具申請及核銷應備文件,向台北市社會局辦理請款事宜,核實補助最高補助金額額度內之 80 %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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