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針對設籍臺北市、並公費入住公立社會福利機構的列冊低收入戶院民(生),按月提供零用金。發放額度依低收入戶類別而異,其中0、1、2類身份者及孤兒院生可獲全額,3、4類身份者則減半發放。若已領取勞保年金、國民年金等各項年金總額達零用金發放額度,則不予發放或僅發放差額。此項福利無需民眾自行申請,由社會局依資格自動核發。
申請方式:不需自行額外提出申請,由社會局依資格自動發放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特殊事故進住及保護安置經評估有需求者,由社會局於額度標準內核定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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