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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臺北市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

居住生活 臺北市 期限 2025-12-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供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協助符合資格的家庭減輕居住負擔。經審查合格者,每戶每月可獲得 1,500 元的租金補貼,若實際租賃金額低於此數,則以實際金額核發。補貼款項會按月撥入申請人指定的郵政儲金或台北富邦銀行帳戶。申請人須為設籍臺北市的列冊低收入戶,且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並在本市有合法租賃住宅事實。申請方式包含親送、線上申請或郵寄,受理期間為 2025/01/02 至 2025/12/31。

【金額/折扣】

- 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每戶每月補貼 1,500 元,若每月租賃金額低於 1,500 元,則以實際租賃金額核發

【期間】

活動期間:2025/01/02 ~ 2025/12/31
申請期間:2025/01/02 ~ 2025/12/31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有效期間之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 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與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分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租賃契約影本
  • 擇一檢附租賃住宅之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如查無建物登記謄本等相關資料,需補初編日期為本市實施建築管理前之門牌編釘證明
  • 申請人之郵政儲金簿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匯款帳號非為申請人所有者,應檢附匯入非申請人帳戶之切結書及受匯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外僑居留證、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申請者,應檢附委託申請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親送、線上申請或郵寄(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9樓)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9樓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補貼期間依公告當年度為限;申請人死亡後 3 個月內可變更申請人
本補貼每年皆需重新提出申請;申請人如有異動事項(低收入戶證明到期或成員異動、租約到期/中斷/變更地址)應於 1 個月內補正資料,逾期視同放棄且喪失補貼資格;不定期查核申請人資格條件,申請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情事,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本補貼者,將撤銷或廢止原行政處分並追回溢領金額且自負相關刑事責任;如不服審核結果,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或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檢具相關新事證向本局提出申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5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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