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的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這項福利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穩定創業或經營。申請人若購買公有市場商店或攤販,可獲得最高 160 萬元的低利貸款,並補貼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的差額,每月最高 3,000 元。若為承租商店或攤販,則每月最高可領取 6,000 元的租金補貼。申請人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年滿 20 歲,且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最低生活費 2.5 倍,並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申請購買低利貸款補貼者,應自行洽詢承貸銀行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 1999、(02)2960-3456 轉 3821
購買之商店或攤販,其所有權應全部登記為申請人所有;承租之商店或攤販,其承租人應為申請人本人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2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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