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補助,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改善職場環境、工作設備、提供就業輔具、改善工作條件及調整工作方法,以促進其適性就業並提高生產力。申請對象包含僱用身心障礙員工的雇主、公立職業訓練機構、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或居家就業服務單位,以及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每案每年最高可獲得 100,000 元補助,有特殊需求者可經專案評估核准。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新北市各區的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洽詢辦理。
申請方式:洽詢新北市三重區或新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2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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