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新北市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減免

交通移動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減免,減輕其車輛稅務負擔。此福利適用於身心障礙者本人擁有的車輛,或無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其車輛可由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對於身心障礙者本人擁有的車輛,地方稅稽徵機關會主動審核免稅;若車輛為配偶或親屬所有,則需檢附相關文件提出申請。部分高排氣量或高馬力車輛設有免稅額度限制,超出部分仍需補繳稅款。

【金額/折扣】

- 使用牌照稅減免:車輛汽缸總排氣量超過 2,400 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 262 英制馬力或 265.9 公制馬力之車輛限額免稅,超過部分須補徵差額稅款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身心障礙證明
  • 行車執照
  • 戶口名簿(車輛為配偶所有時,得以身分證代替)
  • 身分證(車輛為配偶所有時,代替戶口名簿)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89528200 分機 630、各分處使用牌照稅電話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申請人免自行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戶口名簿,系統可代為查調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802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