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提供公有收費停車場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依其身分、車輛類型及停車地點,可享有前4小時免費、前10小時免費、全日免費或半價優惠等不同方案。申請人需在繳費期限內或停車當日,攜帶相關證件至指定停車管理場或收費窗口辦理銷單手續。
聯絡電話:(02)2951-5300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身障者駕駛本人之特製車輛(限設籍於新北市)者,欲自第3日仍享有停車優惠,需至申請單位辦理銷單
以開計程車為業之身障者駕駛本人之特製車輛(設籍於新北市),欲自第3日仍享有停車優惠,需至申請單位辦理銷單
特製機車(計時)身障者駕駛本人之特製車輛(設籍於新北市),欲從第3日仍享有優惠,需至申請單位辦理銷單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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