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務不包括到學校陪讀、訓練、到機構照顧或接送(上下學、上下班、到機構等)、護理、管灌及侵入性醫療服務、洗腎或復健等例行性醫療服務
臨時性陪同就醫以使用大眾運輸工具為原則,且需至經衛生福利部核可立案之醫療院所就醫。身心障礙者為未滿 12 歲之兒童或心智障礙類者,必要時應有家屬一同前往。身心障礙者為成人仍需經社工員評估其能力、狀況是否適合由照顧服務員單獨前往或仍需家屬陪同
為服務安全及照顧服務人力資源保障,如協助移位或上下樓梯,請善用輔具資源,服務使用者不得要求以危險之捧抱、揹負方式進行,或要求連續 1 小時執行肢體關節活動服務
倘當年度尚有剩餘時數或天數,不得挪用至次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