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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

其他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提供設籍新北市的身心障礙者用電優惠,以減輕其居家使用維生器材或必要生活輔具的電費負擔。符合資格者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未接受政府全日住宿照顧費用補助。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包含申請表、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電費單及醫師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等,向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用電優惠:針對居家使用維生器材或必要生活輔具的身心障礙者提供電費減免

【應備文件】

  • 申請表(附件二)
  •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曾獲內政部「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縣市政府補助者免附)
  • 用電優惠之用戶戶名及電號證明文件影本(電費單)
  •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單位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限定3 個月內開立,並應註明需使用維生器材或必要生活輔具名稱;申請項目曾獲內政部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者或縣市政府輔具補助者免附)
  • 申請者(即身障者)居家使用申請用電優惠設備之照片(申請者與輔具器材需同時入鏡)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洽新北市輔具資源中心(蘆洲中心或新店中心)辦理
聯絡電話:(02)8286-7045 (蘆洲中心), (02)2912-1911 (新店中心)
地址: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9樓 (蘆洲中心),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281號 (新店中心)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月第二週之週六上午8:30-下午5:30 (蘆洲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5:30 (新店中心)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8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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