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協助設籍新北市且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家庭減輕居住負擔。補助金額依家庭人數而異,單身家庭每月最高 2,400 元,3 人以上家庭每月最高 4,400 元,並以租金總額 50 % 為上限。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均須無自有住宅,且家庭總收入及消費支出需符合當年度標準。申請者需備妥租賃契約、郵局存簿等文件,親自或委託親屬至新北市各區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辦理。核准後,補助款將於次月起每月 25 日自動撥入申請人郵局帳戶。
申請方式:親自或委由親屬至新北市各區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辦理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 1999、2960-3456 分機 3797、3821、381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核准次月起按月 25 日自動撥款至申請人郵局帳戶
家庭人口指申請人本人及與其同居且設籍於本市之配偶與直系親屬
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貼
申請補助資料備齊至區公所申辦需 30 天,若需公所代查財稅需 44 天
申請複查資料備齊至區公所申辦需 51 天,若需公所代查財稅需 65 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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