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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

居住生活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新北市的年滿 65 歲中低收入老人改善居住環境。補助項目包含住屋防水、給排水、臥室、浴室、廚房、室內樓梯及走道等改善工程,每戶最高可核定 50,000 元。申請人需先向區公所送件,經社會局審核及現場勘查符合資格後,方可開始施作,完工後再檢附相關資料請款。

【金額/折扣】

  • 住屋防水、給水及排水
  • 臥室、浴室、廚房、室內樓梯及走道改善工程
  • 其他關於室內居住安全及衛生必要之修繕:以修繕住屋改善內容核實核定,最高為 50,000 元

【應備文件】

  • 新北市○○年度改善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申請表
  • 領據
  • 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 自有房屋者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一份
  • 非自有房屋者: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房屋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房屋所有權人自本年度起核算 3 年以上使用同意書
  • 如為租賃房屋,需補附自本年度起,簽約 3 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書影本(經法院公證)
  • 三家廠商估價單(應詳細載明修繕項目、規格、數量、單位、單價及總價等相關資訊,且加蓋店章、統一編號及負責人私章)
  • 修繕前照片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第一階段:申請人向區公所送件,區公所審核後函轉社會局,社會局書面審核無誤後派員現場勘查,符合資格者發函通知申請人,始可開始施作
申請方式:第二階段:申請人檢附修繕完工發票、施工中及完工後照片等資料送區公所,經審查無誤後送社會局,社會局書面審查無誤後派員現場勘查,符合資格後發函通知申請人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 3761

【注意事項】

補助款項將於通知符合資格後 2 星期撥入民眾指定帳戶
70 歲以上、獨居或失能長者優先辦理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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