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住民國際文教科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旨在鼓勵設籍新北市且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公私立學校的優秀或清寒學生。此計畫分為優秀學生獎學金與清寒助學金兩類,依學制與成績標準提供 3,000 元至 8,000 元不等的獎助。申請人須為新住民子女,並設籍新北市滿 6 個月。優秀學生獎學金要求前一學期成績達 80 或 90 分以上,清寒助學金則要求成績達 60 分以上且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經由就讀學校初審後,再由學校彙整資料送至教育局指定學校進行複審。本獎助學金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受理申請。
申請期間:每年 03/01 ~ 03/31
申請方式:申請人備妥前述文件交由所就讀學校先行初審,各申請學校彙整申請人資料後,再寄至教育局指定之複審學校進行複審
聯絡電話:29603456 轉 2584
各類獎助學金名額有剩餘時,得調整移充,其流用標準為優秀學生獎學金各組別之剩餘名額,流向清寒學生助學金同組別;如仍有剩餘名額時,則流向清寒學生助學金國小組,其名額按低、中、高年級依序輪流分配之。獎助學金總名額數,得視當年度新北市財源研議增減,並於期限內公告。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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