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政府提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針對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財稅標準及款別的家庭,其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可申請學雜費減免 60 %。此補助旨在減輕特殊境遇家庭的教育負擔,申請人需於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資格者,學雜費將於註冊時直接減免。
- 學雜費減免:60 %,範圍包括學費、雜費或實習實驗費等,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之學雜費
申請方式:向學校提出申請,符合規定者由學校於註冊時逕予減免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於學期中轉學、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者,當學期已減免之學雜費,不予追繳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5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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