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旨在協助原住民發展事業經營、生產活動或解決家計週轉需求。此基金包含三種主要貸款類型:原住民族事業貸款、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生產用途)及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消費與週轉用途)。申請對象為年滿 20 歲至 65 歲的本國籍原住民,並依不同貸款類型設有特定資格條件,例如事業貸款需有創業輔導課程時數及經營事實,微型貸款則要求無信用不良紀錄或特定職業保險年資。貸款額度從最高 20 萬元至 5,500 萬元不等,利率按郵政儲金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計息,貸款期限最長可達 15 年。申請人可向原住民族委員會金融輔導員或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貸款攤還方式:依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貸款用途:生產及事業經營,或家計週轉用途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4206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